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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财政部将所持有的两大国有银行各10%的股权全部划转到社保基金,两项股权的划转总额超过了1150亿元,这不能不说大手笔,财政部此举意味着什么?一方面是国有控股股权结构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财政资金对社会公共福利的巨大支撑作用。
相关公告显示,25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发公告称,该银行股东财政部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次划转的股份数为13723909471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92%。按照农行A股9月25日收盘价3.46元计算,财政部此次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股权价值超474.8亿元。
在农业银行宣布股权变更之后,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银行收到通知,股东财政部将其持有的工商银行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次划转前,财政部持有工行123316451864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34.60%;本次划转的股份数为12331645186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46%。按照工商银行9月25日A股收盘价5.49元计算,此次划转股权价值超677亿元。
这两个公告背后,以及财政部的“大手笔”背后的逻辑路径是什么?本网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紧接着在2018年,一些中央管理的企业和部分省份的省属企业开始试点,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央层面又对15家中央管理企业和4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即中央层面,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
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反映出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的问题。为增强我国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试点和相关问题顺利解决后,国家开始大规模推动该项改革的深入开展,9月1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国划转工作提出了时间要求。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此处所指的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是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也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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