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ZY-17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9号、【2016】3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塑钢窗、氟碳漆铝型材门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项目塑钢窗、氟碳漆铝型材门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南区,创新街215号;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553.74㎡,其中地上面积9344.22㎡,地下面积209.52㎡;框架厂房结构,层数六层,跨度22.75m,高度23.95m;
2.4 招标范围: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项目塑钢窗、氟碳漆铝型材门采购及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内的三玻双色共挤塑钢窗、三玻氟碳漆氟碳漆铝型材门联窗、三玻氟碳漆氟碳漆铝型材门的制作及安装工程。
2.5工期要求:塑钢窗窗框安装工期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31日,工期17天;塑钢窗玻璃安装工期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30日,工期11天;氟碳漆铝型材门安装工期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30日,工期16天。
2.6质量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2.7工程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实行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检测、包节能检测、包工程资料等其他相关全部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备建筑门窗产品制作、安装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证。
3.3近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更换,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工作。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建筑门窗产品制作、安装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8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淼
电话:13844881931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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