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ZY-1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9号、【2016】3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电力外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项目正式用电电力外线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南区,创新街215号;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553.74㎡,其中地上面积9344.22㎡,地下面积209.52㎡;框架厂房结构,层数六层,跨度22.75m,高度23.95m;
2.4 招标范围:长春国投电子产业园项目临时电及正式用电电力外线工程,包含办理本工程临时用电与正式用电(乙方施工所有工程,施工图纸双方确认)申报及审批的相关手续以及对所管辖供电公司各部门关系的协调,直至临时电及正式电送电完毕的全过程。
2.5工期要求:于2017年4月1日完成工程临时电的接入,于2017年8月1日完成工程正式电的接入。
2.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2.7工程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费用、包工程监理费及深化设计费用的承包方式;其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近年(2014年-2016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 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在整个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更换,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咨询工作。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8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淼
电话:13844881931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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