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资委网 2010年10月29日】
2010年10月25日,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柳宝祥率长春市国资委、国投公司一行前往杭州与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就杭州机床集团持有的长春一机股权调整事宜进行洽谈。经过协商,长春国投公司与杭州机床集团签署了《长春国投公司受让杭州机床集团持有长春一机全部股权的意向书》。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晓明、国资委主任许荣森应邀出席了洽谈。

从左至右依次为:董怡(杭机集团副总经理)、于广先(长春国投公司董事长)、朱金根(杭机集团董事长)、柳宝祥(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陈瑞斌(长春国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朱金根和于广先代表双方签约,柳宝祥见证
杭州机床长春一机公司是原长春一机床厂破产后,2003年我市引入战略投资者杭州机床集团投资控股、合资组建的长春市机床行业龙头企业,是延续我市的传统机床行业的一面旗帜,在国内机床制造行业特别是磨床制造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现公司注册资本5 000万元,杭州机床集团出资2 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长春市国投公司出资2 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其他部分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
杭州机床集团控股经营期间,由于受机床行业市场不景气及金融危机等诸多因素影响,一度陷入亏损。为尽早摆脱这一不利局面,杭州机床集团结合自身经营及难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等实际情况,提出由长春市国投公司受让其持有股份,拟通过市国投公司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以及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使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
柳宝祥主任在出席签字见证时指出:杭州机床长春一机公司组建以来,杭州机床集团做了不懈的努力,为长春市保住了机床制造这一产业,也使得职工有了安置,合作的基础很好。此次杭州机床集团和长春市国投公司拟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是为企业发展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在下一步的洽谈协商和组织实施中,要按照《公司法》和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使整个股权转让依法合规,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此次双方达到意向后,将按照《意向书》中约定的股权转让程序、方式及价格确定等进行前期准备,履行相关手续,按规范程序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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