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网 2010年05月20日】
回想上世纪80年代初,国有经济、集体企业“霸占”整个经济领域的时候,东南一个叫做深圳的渔村却率先出现了民营及个体经济的萌芽,而给萌芽成长成大树提供沃土的,正是“新兴新设”这样一个政策。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吉林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到我省,国家工商总局特提出6大方面共20条支持意见,以推进长吉图建设。根据《意见》,“新兴新设”将在吉林出现,而其作用的地区就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新兴新设 非禁即立
长吉图享“深圳政策”
按照《意见》的表述,在20条支持意见中,国家工商总局特别强调要支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并支持长吉图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发展。并明确,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以登记。
“这是上世纪80年代深圳才享受过的政策,新兴新设绝对是这次国家给予吉林省最大的支持!”省工商局副局长关景富激动地说。
放权我省工商部门
吉林企业也可冠“中国”
而在《意见》中,国家工商总局还授予吉林省符合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市场主体发展需要的登记管辖权。按照《意见》,总局将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授予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INDENT: 21pt; mso-par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