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农机农用车分享9600万元补贴
购“长拖”产品可再享优惠
【《长春日报》2009年2月25日】
据长春日报2月25日消息,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今年我市农民购买农机(具)将享受30%的补贴,国家下拨补贴总资金额为7700万元,同时,今年我市农民购买“一汽”生产的农用车将享受15%的补贴,省里下拨补贴资金总额为1900万元。
另外,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地方企业,长春市政府对购买长拖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除享受国家30%的补贴政策外,每台农机另外再追加补贴6000元——17000元,补贴金额接近产品价格的50%。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为:我市所有县(市、区)和农牧场,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奶收购站。按规定,一户农民年度内享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套;直接从事植保作业的,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
今年我市7700万元购机补贴资金具体分配为:长春市城区300万元、榆树市3500万元、农安县1000万元、德惠市1000万元、九台市1500万元、双阳区400万元,分别对县域内农民购机进行补贴,基本上能满足所有计划购买农机(具)农民的需要。
申请补贴购机程序为:购机者向农机站(户籍所在)申请——农机站报农机部审批——农机部门审核公示——确定价格,供应商提供交款通知——与农机部签订补贴协议——向供应商补交差价款——付款凭证交与农机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