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湖北省紧紧抓住大财政体系建设这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图通过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动力循环机制,从而充分发挥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更好融合,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湖北方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传统财政注重通过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来调控宏观经济,推动经济发展。相较于传统财政,大财政基于全局观和发展观,将财政管理的范围拓展至财政性资金、资产、资源,强调生财、聚财、用财的有机协调,从而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更为广泛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探索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动力模式,大财政体系建设的核心思路是以规划为导向,以国有“三资”为基础,以有效债务为锚定,以供应链平台为载体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大财政体系立足于财政而跳出财政范畴,运用系统观念展开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实现跨部门调配财政资源并在更大范围内统筹配置政府资源,联动国资、财政、发改、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协作,致力于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有效投资——新的有效资产”的良性循环路径。
具体而言,建设大财政体系的核心要义在于牢牢把握“三个有效”,即有效统筹、有效配置、有效监管。其中,有效统筹的内核是财政的基础性与重要支柱作用,为大财政体系提供动力源泉;有效配置是抓手,构成大财政体系的核心动力循环机制;有效监管是导向,通过对区域和各部门的有效监督与全面评价,协调各方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大财政体系运行沿着既定目标稳步前进。
(一)有效统筹。要发挥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制度优势,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就必须加强对资源的有效统筹,将资源集中于事关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配置到提高生产率的关键环节。基于此,大财政体系建设还要进一步统筹财政与金融相关职能,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国有“三资”为基础。要求全面清理盘活各级政府管理的全口径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基本思路为:首先要实施“三资”清查,编制“一本账”(即国有“三资”总账),将国有“三资”全部纳入“一本账”进行综合管理。其次,要对“一本账”的国有“三资”进行鉴别。再次,对鉴别的有效资产进行货币化计量。总的来看,就是按照“确认、确权、确值”三个原则,划定清查范围,确认资产资源的存量及状态,确认资产权属,确认资源价值,尤其是针对特许经营权、数据资源、文体资源等新型资源建立计价统计标准和体系,最终形成全口径政府资产负债表等“三张表”(全口径资产负债表、有效资产负债表、近期可利用资产明细表)。在此基础上,定期编制和更新的“一本账”和“三张表”将为各级地方政府提供宏观资产负债表方案,为充分盘活利用有效资产提供基础性支撑。在此过程中,大财政体系建设将使地方政府的资产与债务充分显性化,进而更好地识别和深挖有效资产,更好地管理有效债务,创造财政空间。
二是以供应链平台体系为载体。要求立足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本职,以国有企业为抓手,坚持以“用”为导向,以用户为主体,加快推动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推动国资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引领、带动、调控、保障”作用。运用互联网思维、供应链模式创新生产组织方式,通过搭建供应链平台更好地汇聚生产和服务要素,促进供需对接,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国企民企融合发展。
(二)有效配置。大财政体系建设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国有“三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构建经济畅通循环的运行机制,实现国有“三资”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四点关键之处:
一是以规划为导向。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机制,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为导向,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策略,推动由项目主导的发展模式向规划引领的发展模式转型。通过有效集成政策和不同领域资源,促进各部门的衔接和落实。通过规划引导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循环畅通。
二是明确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投资既能够应对短期的经济波动,也能够为未来创造长期的增长潜力。有效投资既能扩大有效需求,还能支持实体经济:一方面有利于需求侧的短期增长与稳定,特别是在需求不足导致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行为可以有效弥补需求缺口,防止经济衰退。另一方面有利于供给侧的结构调整与升级,通过投资于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等新兴领域,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优化经济结构,使得经济在长期中保持高质量增长。尤其是在全球竞争和技术进步加速的背景下,只有坚持有效投资,才能确保供给侧的创新和进步,使得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韧性和可持续性。大财政体系强调以省域战略规划引领投资项目谋划,建立政府支出“正、负面清单”,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优化项目前期决策机制,以结算决算“两算”为重点,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既治标又治本,有效提高整体的投资质效,推动提升债务的有效性,为畅通经济循环打好基础。
三是以有效债务为锚定,构建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债务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能够在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满足各类融资需求。合理的债务规模为经济提供了充足的资本,确保社会资源流向具有高经济效益的领域。适度扩大债务规模能够有效激活市场需求,支持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项目的发展,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大财政体系建设强调要保障债务的有效性。一方面要对接有效需求,即债务资金要投入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域。通过精准挖掘需求,将资金导入能发挥优化公共服务、激励技术创新等作用的领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带动消费和投资增长,形成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要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不仅满足短期需求,还应形成具备长期价值的资产。借助债务融资形成的资产一般应具有长期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且通常以固定资产作为支持,从而在市场波动中提供稳定的价值保障。这样的资产通常与良好的信用体系相结合,增强了市场信心,进一步促进资本的循环与增值。同时要坚持底线原则,巩固发展的安全底盘,保证债务的合理性,做到“总量适度、结构优化、成本较低、稳定持续”。充分发挥投资和债务驱动发展的关键作用,推动财政与金融两大政策工具形成合力,通过有效债务联结财政、金融、投资,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有效投资——新的有效资产”良性循环机制。
四是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大财政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国有有效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保障、调控”功能,以供应链平台体系为载体更好汇聚生产服务要素,促进供需对接,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
(三)有效监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动力循环机制,不仅需要有效统筹和有效配置,还要在此运行机制中充分运用监督评价体系,通过对区域和各部门的有效监督管理与全面评价,进而保障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一是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和导向作用,构建财政、金融、投资联动绩效评价体系,具体包括大财政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县级“三保”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国资整体“有效投资”绩效评价体系、投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国有企业功能性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形成有效投资、有效债务和有效资产闭环管理,保障动力机制循环畅通。
二是加强地方债务监管。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健全全口径统计监测、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项目全链条、常态化、穿透式监管。建立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系统,建立高风险地区举债新上政府投资项目提级审核机制,加强举债项目资金来源审查,从源头上防止形成低效、无效负债。
三是构建大监督格局。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元一体”大监督格局,确保大财政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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