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3日,长春市委企业党工委正式通知原长春建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广先同志借调到长春市国投公司开展公司筹备工作。
2003年11月12日,原长春市委企业党工委书记万芝兰召开会议,研究国投公司组建有关问题,原长春市委企业党工委贾贵春副书记和于广先同志参加会议。
2003年11月13日,长春市委副书记常小平听取了关于组建国投公司的汇报。
2003年11月17日,万芝兰书记听取了起草国投公司组建方案情况的汇报。贾贵春、于广先同志参加此次汇报。
2003年11月19日,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长春市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请示。
2003年12月1日,长春市政府下发长府批复[2003]17号文件,批准成立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产权关系,通过产权重组,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资产配置;依据产权关系行使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暂不含工业、商业、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权,其中包括国有股本经营收益、国有资产变现收益、国有资产占用费收益、国有股权转让收益、公企房变现收益、转制企业土地出让金收益、企业搬迁土地变现收益;编制投资使用计划,运用国有资产收益进行对外投资、资本营运等经营活动;筹措国企改革资金,统筹支付全市国有企业改制或破产费用;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改革时核销呆坏帐的清收,破产财产的托底收购,并通过组织招标转让或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变现;实行对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量化经营,通过分红、配股等环节参与分红、配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国投公司初期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前期由长春市财政划入1000万元先行注册,后续注册资金的来源为:已实现国有资产收益的划入;长春市财政向中小企业的小额技改贷款形成的债权;原长春市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对企业的借贷款形成的债权;市直企业使用的公企房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等。
2003年12月2日,万书记召开关于国投公司组建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对公司的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工商注册、人员招聘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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